1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违法行为,被甘肃金融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6万元;孟庆春(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刘志堂 (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总经理)因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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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甘金监行处〔2025〕244号

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违法行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6万元

甘肃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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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春(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甘金监行处〔2025〕243号

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违法行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甘肃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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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甘肃省分公司被罚36万元: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违法行为  第1张

刘志堂 (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总经理

甘金监行处〔2025〕245号

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甘肃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