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卧龙新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第1张